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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5-03-24       研究生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水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组织管理

我院成立了专门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部负责统筹安排。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匡尚富

副组长:汪小刚

成员:阮本清 丁绍辉  尤建青  邢义川  张学琴

三、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统考总分310分

统考单科  英语/政治(45)数学/专业课(80)

四、复试名单

姓名

考生编号

政治

外语

数学

专业课

总分

桂**

823015141000023

59

57

139

134

389

张**

823015141000026

54

53

124

128

359

解**

823015141000022

65

61

113

119

358

石**

823015141000033

64

55

106

130

355

师**

823015141000035

58

64

102

131

355

赵*

823015141000036

56

51

132

114

353

于**

823015141000045

54

56

99

142

351

曹*

823015141000031

64

58

105

120

347

张*

823015141000041

54

54

107

131

346

孟**

823015141000024

60

54

126

105

345

刘*

823015141000050

58

48

118

116

340

程**

823015141000004

52

49

109

119

329

豆**

823015141000037

55

52

88

134

329

杜*

823015141000039

62

61

86

119

328

刘*

823015141000028

61

49

89

128

327

陈*

823015141000032

60

46

86

131

323

张**

823015141000049

50

51

92

125

318

段**

823015141000038

59

46

118

92

315

杨*

823015141000054

57

64

99

94

314

高**

823015141000034

58

61

95

98

312

牧科所复试考生

姓名

考生编号

政治

外语

数学

专业课

总分

崔**

823015141000025

58

41

108

123

330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程序

资格审查(具体要求附后)、外语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

(二)复试前应提供的材料

由于全国硕士招生均为网上报名,因此凡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请于3月27日前(收到日期)将本人以下报考材料寄送我院研招办:

1、《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

2、本科阶段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红章;往届生加盖人事部门红章);

3、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加盖公章并密封);

4、往届生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5、个人成果、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免冠照片一张(自行携带体检用)。

(三)资格审查要求: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将在复试前对拟准予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考生资格审查时请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

①准考证;

②二代身份证;

③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

④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原件;

⑤个人成果、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

(四)复试日程安排

1.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安排表

时间

地点

内容

3月30日下午3:00

702教室

证件查验

3月30日下午4:00

702教室

心理测评

3月31日上午8:30-12:00

804、805会议室

英语口语测试

3月31日下午2:00

各培养单位

专业笔试、综合面试

4月1日上午8:30

指定医院

体检

(1)请考生于4月1日上午8:30前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地址在证件查验后交与考生。

(2)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前宜空腹。

2.复试科目与考生名单

培养单位

复试科目

复试人员(括号内为复试考生准考证)

水资源所、牧科所

水文学原理

823015141000023  823015141000025  823015141000033

823015141000049

水力学所

水力学

823015141000022  823015141000031 823015141000034

823015141000041  823015141000054

泥沙中心

水力学

823015141000028  823015141000032

水利所

农田水利学

823015141000026  823015141000035 

水环境所

环境工程

823015141000039

减灾所

工程水文学

823015141000024  823015141000037

结构企

水工建筑物

823015141000004

中水科总公司

水工建筑物

823015141000050

中水科技

流体机械原理

823015141000045

自动控制理论

823015141000036  823015141000038

六、复试比例

我院复试比例 1:1

七、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三部分。

(一)外语口语测试:由院统一组织,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百分制。

(二)专业课及综合面试要求

由各招生单位或相同、相近学科自行组织,组成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的专业复试小组,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成员包括:主管领导、招生导师及业务专家。

1、笔试科目:专业课命题,要求各专业复试小组应结合考生本科专业背景,按大学科、宽口径命题,考试时间为60分钟,成绩为百分制。

2.综合面试:重点是为了更全面的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水平及专业知识掌握情况。每位复试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成绩为百分制。

3.各专业复试小组对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必须进行现场记录,并将赋分、得分情况进行记录,并妥存备查。“复试成绩表”及考生笔试答卷请于4月3日前返回研招办。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工作

考生复试时将所在单位教务部门(应届生)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往届生)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交给研招办审查。

九、复试成绩的评定和录取要求

(一)复试工作突出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培养潜质。

(二)各科成绩为百分制,复试各科均为60分及格。单科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十、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30%+英语口试*30%+综合面试*40%

考生入学总成绩=复试成绩*30%+初试成绩*70%

十一、调剂

2015年我院各专业均不接收院外调剂生,已上国家线的我院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到院外调剂。

十二、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

我院研招办拟在4月上旬通过我院的网站(www.iwhr.com)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向社会公布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

十三、考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中国水科院2015年考生咨询电话:010-68786212 ;010-68786582

中国水科院2015年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68786233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5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7

十四、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0号中国水科院研究生部604室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收

邮编:100048

联系电话:010-68786212

 

附件下载: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

          2、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中国水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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